简述我国古代形成了哪些秘书工作制度?

如题所述

中国古代秘书工作的制度(资料整理)
当领导者为实施有效管理,需要有人协助他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时,
秘书和秘书工作也就开始出现。
——司徒允昌

我国古代秘书工作起源甚早。《世本》载:“黄帝之世,始立史官,仓颉、沮诵居其职。”最早的秘书人员称为“史”。而黄帝的这些专职秘书人员已有明确分工,显然在黄帝之前已存在秘书和秘书工作。

而最早出现的秘书机构,当为商周的太史寮。周代时趋于完备,“五史”分工,各司其职。初创了一些秘书工作制度,主要有公文制作制度(如《论语·宪问》记郑国文书制作就经由草创、讨论、修饰和润色等环节)、文书签名及正副本制度、官文书归档贮存制度、“泥封”加印等保密制度、“采风”观政和调查的制度。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秘书工作制度日益完备,设丞相府、太尉府和御史大夫寺。御史大夫“受公卿奏章,掌天下文书”。汉承秦制。谭嗣同《仁学》:“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秦汉建立了秘书官员分工责任制度、文书工作制度、参谋谏言制度、文档图书管理制度等,尤以文书工作制度为突出。如规定了策书、制书、诏书和戒潄为御用文书(下行文),章、表、奏和驳议为官僚奏疏(上行文)。确立公文运行传递制度,如逐级行文、邮传和行书记录与回文制度(记录公文传送行程、时间及收发文登记)等。

魏晋南北朝承秦汉之制而有新的发展。有专事皇帝起居注的秘书官员,所记堪为后代“大事记”和“会议记录”之源头。确立文书签押与官印移交制度,并将泥封加印法改为在公文末页盖“朱色水印”。此外还规定,公文用纸“入潢”(重要公文用黄檗汁浸染防蛀),判事批文“朱出墨入”(判刑用墨笔,已刑用朱笔)。

隋唐五代公文拟写普遍采用“一文一事”制,并建立公文移交制度,“引黄贴黄”制度(“贴黄”,在公文有误之处贴黄纸予以改写;“引黄”,把来文摘要写在黄纸上贴于来文之前)。《唐律疏议》有近三十条关于文书制度的条款。信访工作由检察御史专管。秘书选拔主要通过科举考试,产生学士型秘书。建立秘书工作责任制度,唐有“四禁”:“一曰漏泄,二曰稽缓,三曰违失,四曰忘误。”(《旧唐书·职官志》)

宋代“一文一事”的行文规则已制度化。《庆元条法事类》卷十六有:“奏陈公事,皆直述事状,若名件不同,应分送所属,而非一宗者,不得同为一状”。文书的收发、登记、送阅和催办已环环相扣,程序分明。从中央到地方官府普遍设立档案库(架阁库),档案管理已形成制度。设有登闻鼓院,上访者如觉鼓院处理不当,可向检院继续申诉。

元代文书档案已采用“一案一卷制”。立卷与归档已注意新案和旧案之分别,注重案卷的“问题特征”。以“急传铺”传递紧急公文。公文撰拟以白话入文。建立公文照刷、磨勘制度,检查公文有无稽迟、违误、遗漏以及检查照刷发现的错误是否得到纠正。

明代建立了票拟(条旨)制度,即阁臣在收阅奏章后,用小票(纸条)拟出处理意见,附呈给皇帝审查定夺,类似现代公文处理的“拟办”。明中期以后,批答奏章的权力落入司礼监手中。明太祖置“通政使司”,以加强信访力度。

清代雍正朝设军机处,皇帝谕旨由军机大臣草拟,呈皇帝阅定后发谕旨交内阁颁发,机密谕旨由军机大臣封寄。创立了密奏制度。清代中央一级档案馆资料保存较好,有内阁的题本(官员向皇帝呈报政务的公文)、军机处的朱批奏折和寻副奏折等。地方档案和私家档案(如曲阜孔府档案)也甚为丰富。晚清政府还制定了《惩治漏泄军事机密章程》。

明清增加急密文书(如明之“题本”、“揭帖”,清之“奏折”),健全从京师到各地方的驿传系统,设“捷报处”负责速呈奏折及交发谕旨与折批等。

参考:《中国秘书学》 任群主编 重庆出版社
《秘书理论与实务》 朱传忠、叶明主编 浙江大学出版社

参考资料:http://weilaiwansui.blog.hexun.com/13056074_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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