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5-15
你这种情况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依据以上法律规定,现对你问题进行回答:
1、你应当在辞退你一年内进行劳动仲裁。
2、你应该向你辖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具体位置请你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到劳动仲裁机构填写申请书等资料。
4、准备好你在这个单位工作的证明文件。(单位给你发放的工资条、你的工作卡、工友证言等)
5、最后你可以得到每月双倍工资的补偿,另外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6、最后要求单位给你补交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