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一年,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会保险,现在被炒鱿鱼了,想申请劳动仲裁,怎么做?

每个月都是出纳个人账户转的工资。其他证据都没有,怎么办?

现在很明确的是,你需要找到一个证据,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一年,存在劳动关系。并且被炒掉。
关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很多,你只要找到一种即可。
实在找不到,你可以打印出你的工资流水,并证明支付工资的出纳是该公司员工。
找到证据后就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单位支付: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自入职第二个月开始,共计11个月工资。
2、补缴你的社保,自入职当月开始补缴。
3、非法辞退你的双倍经济补偿金,2个月工资。
4、其他你认为应该给你的东西,比如加班费等。在你提出要求的同时,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加班费,你要提供你的加班证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5-15
你这种情况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依据以上法律规定,现对你问题进行回答:
1、你应当在辞退你一年内进行劳动仲裁。
2、你应该向你辖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具体位置请你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到劳动仲裁机构填写申请书等资料。
4、准备好你在这个单位工作的证明文件。(单位给你发放的工资条、你的工作卡、工友证言等)
5、最后你可以得到每月双倍工资的补偿,另外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6、最后要求单位给你补交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等)
第2个回答  2013-05-15
首先,需要到单位所在地区仲裁机构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或委托律师代办),作为弱势一方,无需承担举证责任。当然,如果有相关材料(譬如工资条、加班条、工作往来邮件、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电话录音等)要保存好,别被单位骗走。个人户转账应影响不大,如需要可以申请相关仲裁调查。根据您的描述,你可以申请“未签劳动合同双倍赔付、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1个月经济补偿、补交社保等。
第3个回答  2013-05-15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和补缴社会保险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