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具体放人日期是否是法院判决书上刑期结束的那天?

比如说刑期是3月17日起至6月16日止,是否就是指6月16日那天看守所就放人?

一般而言,看守所具体放人日期,是行期满后的,第一天上午。
法律分析
看守所,是对犯罪分子和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羁押的场所。中国劳动改造机关的一种。关押处在侦查、预审、起诉、审判阶段的未决犯。对案情重大或涉及国家机密的人犯应单独羁押;对同案犯、男女犯、逮捕犯与拘留犯应分别羁押。在不妨碍侦查、审判的情况下,应组织人犯进行适当劳动。对于判处有期徒刑在1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管教队执行的罪犯,也可以交由看守所监管。这部分已决犯应与未决犯分别关押,凡有劳动能力的都要参加生产劳动。看守所拥有如下职权:对在押人员有实行看管、教育、押解、组织劳动、生活及卫生管理、检查携带物品、查阅来往信件、监视接见等权利;对在押人员违反监规的,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反省。以图谋行凶、逃跑、自杀等严重影响监所安全的在押人员有权加载械具;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实行人的法定羁押期限即将到期而案件未审理终结的,有权通知办案机关迅速审结;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有权将情况报告人民检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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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法律规定,看守所对于所监管的已决犯服刑期满,办理释放手续时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如果判决书上的刑期是2015年3月12至2015年9月11日,则于9月11日释放。
  《看守所条例 》第三十九条 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2个回答  2008-06-06
3月17日起至6月16日止 是指在3月17日起至6月16日之间都有可能放人 那要看什么情况了!
第3个回答  2008-06-05
那一定,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晚一个星期(如他在里面惹祸,因为看守所有延长一个星期的权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8-06-06
1,那是当然
2,这个期间他不要惹事,否则晚两个星期都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