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时11月8号晚上,我正常行驶那人横穿马路,我侧面反光镜撞到他。现在他们脚踝轻微骨折,已经出院。但是不肯签字让我拿车,检查加医药费我已经垫了7千多了。什么时候才能拿车,责任认定书什么时候出。
警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天应当出具责任认定书,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五天内,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并出具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载明的内容,显示其具有书证的特性,因由公安机关制作,故应为公文书证,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