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定金和第一笔房款已付,卖方违约不卖,如何申请赔偿?请详细告知,谢谢了!

我在5月2日和卖方签订《售房居间合同》,购置一处二手房,总价149万,并在当天支付1万元定金,《售房居间合同》写明卖方中途终止售房,应加倍赔偿(定金)金额2万元;

5月7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审税,合同中只有卖方故意拖延或不及时提供材料的违约规定,规定是每逾期1天支付已收款0.05%给我;

5月11日转账汇款给卖方第一笔房款44万元,至此加上定金共计45万元。

5月27日去房产中心付契税和办理交易,契税交付后(14900元),中间发生变故,房产证中的一位老人无法回答交易员的”是否同意卖房“问题(我个人怀疑老人得了老年痴呆,但之前合同等文本都会签字),中介让卖方去办理委托公证。

5月27日-6月5日中介打来电话告知卖方由于无法办理委托公证无法售房。

请问各位我该怎么办?卖方如何支付我违约款?我支付的契税、商业贷款评估费和贷款手续费(共计3490元)能要得回来吗?,请详细点,谢谢了!

  亲自接触一下那个老人,看其是否真的精神有问题或有老年痴呆。如果不是,对方又愿意配合的,可以考虑再次申请去过户。
  
  如果处理不了导致无法履行,要求退还已付款,并赔偿相关损失,包括利息、已付税费这个应该没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追问

麻烦再问下,赔偿金额可否有明细?利息如何算起?谢谢了。

追答

赔偿数额得根据合同约定、实际损失等具体定。
利息以付款数额、付款时间的具体情况算。
具体网上没法算,需要的话,带合同找律师具体提供帮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6-05
因为不了解详细情况,所以从法律原则上给你解答一下。
首先要看你房屋买卖合同是和谁签的。你提到“房产证中的一位老人”,那么房产证上应该还有其他共有人。也许你的买卖合同不是和房主签的,或者合同是与房主签的,但是该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且没有其授权,而法律规定出售房屋必须房屋所有人(房主)和共有人都同意。这两种情况都会造成该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想要生效就需要房主和共有人的追认,看你所述的情况,他们没有追认。因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且属于自始无效。
自始无效的合同原则上是恢复原状。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与你签订买卖合同的人应当赔偿你所有的损失。也就是说,定金应当返还给对方,是1万元;你为买房子支付的钱,与你签合同的人都应赔偿你。另外你有何损失,这人也应当赔偿。
当然法律规定是法律规定,还要看具体情况。你讲的情况有些模糊,提醒你注意几点:
1、“痴呆”老人既然曾经签字,那他现在的表现极有可能是反悔,为了逃避责任而伪装的,你可以要求鉴定。
2、如果老人“痴呆”,那么他应当有监护人,如果其监护人是和你签合同的人,该合同有效;如果老人不“痴呆”,那他既然在合同上签字了,该合同就有效。合同有效对方不及时履行的话,你去法院起诉对方履行合同。追问

您好,房产证上有2人(老人和老人的儿子),《售房居间合同》是和老人的儿子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是由卖方2人共同签订的。

赔偿是依据《售房居间合同》还是《房地产买卖合同》?

若是《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话,上面没有明确卖方不卖的违约细则,那如何赔偿?

再三感谢!

追答

如你所说的话,该房屋买卖合同是有可能有效的,要看证据而定了。如果合同有效,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对方必须把房屋过户给你,当然前提是你还想买这个房子。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如果合同无效,那么哪个合同都不能作为赔偿依据,要以你实际损失为准。你提到的所有为买房支出的费用如税丶评估费等,对方都应赔偿你,包括期待利益损失。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这里中介可能是有过错的,视具体情况而定了,中介有过错连中介一起诉。涉及合同问题比较专业,建议委托当地律师代理,本案胜算还是比较大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6-05
这个购房合同起始没有什么法律依据的,协议你公正没有,这样的违约即使你搞到法院也是起诉费用多余赔款,顶多协商要求卖家赔偿损失,不支付中介费而已
第3个回答  2013-06-05
后来你们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签的补充协议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你可以有求他继续履行合同。同中介和买主签订合同时,你交有二万元定金,如果卖主违约的话应双倍返还定金,这指的是【定金】而非【订金】。房主肯定不会主动赔你肆万的,你要么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要么让他双倍返还,你都得起诉。 补充:没影响的。只有过户日期已过,他才能构成违约,才能起诉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
第4个回答  2013-06-05
先问中介方怎么处理,不行,民事诉松,有合同在呀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