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人老板打工受伤了怎么要求赔偿?

如题所述

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工伤认定,是可以要求老板按照工伤进行赔偿的。但是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拒绝赔偿,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的方式来向老板索赔。
法律分析
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工伤认定,是可以要求老板按照工伤进行赔偿的。但是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拒绝赔偿,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的方式来向老板索赔。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如果说是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赔偿劳动者本人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和护理费等费用和精神损失费等;如果老板没有为其参保的,则由老板来赔偿;如果不属于工伤,则由该老板或者其他的责任人根据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来赔。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2-23
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了,可以要求赔偿。
第一,先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可以要求老板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等损失。如果构成残疾,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2个回答  2019-11-08
按正规劳动法赔偿就行,不行的话,找个律师
第3个回答  2019-11-08
在工厂上班受伤了就按工伤处理就好了,

一般老板会支付你的医药

期间是正常省你的底薪工资。
第4个回答  2019-12-23
可以按正常的程序给予医药费和误工费的赔偿呀,不管私人的还是公家的,都是受劳动法保护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