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为抑郁症旷工单位能开除吗

如题所述

员工因为抑郁症旷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单位不能开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单位才可以开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参考资料来源:瑞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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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5

如果单位因抑郁跟你解除劳动合同,那是不合法的;如果因你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旷工了,单位以旷工的理由跟你解除合同,那就是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三十四条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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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3-07
2013-03-05 10:40 我今年30岁。我曾是个很忧郁的人,而且极怕与人交往,见到人不会说话,也不敢看别人的眼睛(这在心理学上可能称之为“社交恐惧症”)。这使我在中学,大学期间几乎没有什么朋友,常常一个人独来独往;毕业工作后,在公司也没什么朋友,许多员工喜欢的公司聚餐,旅游,对我来说,却是一种煎熬,一种令我避之不及的事情。也因为不会与人沟通,工作中常常觉得很辛苦很压抑,有一种四处碰壁的感觉。因此,我是辞了一家又一家,没有一家能做长久的。那种痛苦,没有经历过的人,是很难体会到的。我多次情绪低落到,想自杀,但幸好,我听说,在宗教中,说自杀是要下地狱的。就因为这个信念,使我守住了底线,再怎么痛苦,都没走出那一步。  期间,我试过种种的方法,希望解除我的痛苦:看社交的书(比如卡耐基的书,还有象《心灵鸡汤》等等),看心理医生,学气功,但这些基本没什么效果。应该说,卡耐基的书是不错的了,但在我的顽症面前显得根本无能为力。可是,我却记住了书中的一句话,大意是,当你尝试去帮助别人时,你会惭惭忘记甚至治愈你的痛苦。就因为相信这句话,我试着去做点力所能及的善事,比如,捐钱给灾区,做义工等。当时,我是很积极的,有时是冒着中午的烈日去孤儿院。因为,我的痛苦让我觉得,只要能治愈,我什么都愿意做。我希望通过做这些事情忘掉自己的痛苦,使自己变得快乐些。事实是,这些善事有时会暂时使我的心情好了一点点,但实在说,没有治愈我的忧郁和社交恐惧,长时间下来,我对自己的症状有点绝望了,但我还是一边痛苦一边继续做着。功不唐捐,这句话是千真万确的。事情在2006年底有了转机。  我那时身体不太好,每天坐在办公室里,也没干什么事,但一会儿就觉得人非常疲倦。我每天回到家,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身心疲惫”。有一天,我听说 ,多吃香蕉可以令人精神愉快,吃素食可以令人身体好精神好。于是,我当即就决定开始吃素食了。我那时是很乖的,不管什么方法,只要说能够解决我的问题,我就照做。这样过了一段时间,精神确实是好了不少,不容易疲惫了。后来。为了“积福”,我又做过其他一些善事。转眼到了2007年5,6月间,我为了实现自己的某个愿望,又投机取巧地在网上捐钱做善事。这时,我在网上发现了“放生三年了”这篇文章。里面的内容吸引了我。然后,我用“放生”在网上搜索,看到了更多文章,纷纷说他们放生后的身心,环境的变化。我敏感地感觉到,我生命的转机来了。  于是,我决定开始放生。下班后,我去市场买了青蛙,在雨中为它们念了佛号(阿弥陀佛),然后放到动物园里。这是我的第一次放生。那天晚上,我的心情前所未有的好。于是,我决定,以后要一直放,一直放。然后,我几乎每周末,都和另一位朋友提着水桶去放生,我们多数是放泥鳅,塘虱,生鱼和鲫鱼(其实,我想放更多种类的,但苦于对动物的生活习性不太了解,不敢随便往江里放)。我们象打游击一样,有时在这里放,有时在那里放;有时在这档买,有时在那档买。因为,我们不想被人发现,以免这边放完,那边别人就来捕捞。我们的放生工具也有了改进,第一次用塑料袋,发现一漏水根本没办法,很被动;后来就改用小水桶,桶盖上打N个孔给动物透气;再后来,一次水退潮,发现,原来平时江边的水并非很深的,浅浅的水下就有很多石头.这样把鱼倒下去,也不知鱼会不会受伤,于是,我们又改进了一下,在桶上方和下方分别绑上一条绳子,提着上方的绳子,象打水一样把桶放下江去,桶下降到接近江面时,把下方的绳子一提,水桶就倒过来,鱼儿就掉下去了).有时,我上班心情不好,下班后,我就自己一个人去放,放完回来,心情也变好了。一般人,心情不好会选择去旅游,我心情不好就去放生。  放生的效果真是不可思议。大约四个月后,我突然发现,我的忧郁不知跑哪去了,我经常可以发自内心开心地笑了。而且,也不怕人了。虽然,我还是不擅长与人交际,但“不擅长”与“害怕”,已经是天渊之别了!!!  我同时发现,工作也顺手了不少。另外,人缘也慢慢变好了,一些以前不太找我玩的朋友,也开始来约我了。(不过,这时,我反而不太想出席了,因为,一去就要花钱。我尝到了甜头,更愿意把钱省下来放生。)以前,我看到别人周末就会和一班朋友去玩,而自己总是一个人孤孤单单的,非常苦恼,现在却没有这种感觉了。  现在,我放生很坚定,每周都去。而吃素,也是我要坚持一辈子的事情。  至于吃素,放生为何会有这样神奇的效果,我不太会说(我只会说,至少是,你给其他生命快乐和新生的机会,作为反作用力,你自己也得到快乐和新生),反正就是有。如果各位朋友有兴趣,可以上网搜索一下“放生的功德”,历代大师的话会更令您信服。  我在此可以告诉大家,上面的话,句句是真,都是我的亲身经历。我在这里写出来,就是希望,我能够走出忧郁,大家也能够走出忧郁。如果您不信,就把它当故事看一看;但如果您试过种种的方法,还是解决不了您的问题(就象我以前一样),不妨也可以试一试。吃素,放生,坚持上一年半载,您回头看看,您是不是有了变化?  如果有十个朋友看这篇文章,其中有一个人去实践,并得到利益,那我就没有白费功夫了。谢谢大家!此方法也适用于焦虑症,强迫症。  -----转载----可是这是事实。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你顺利。  如果亲人得了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你可以替他放生,然后把放生的功德回向《送给》给他的冤亲债主,效果非凡.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8-03
你反映的是两类事,首先单位不能因职工有抑郁症就开除他,抑郁是可以治愈的,不能受社会各界的歧视和不平等对待;其次你说的旷工一事,新劳动法并未明确规定员工旷工多少天单位可以开除,但明确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新法赋予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权限,如果制度合法、程序合法那就是有效的。换句话说,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旷工几天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它就是合法的。另外,“开除”这个词自劳动法诞生后就已经退出,标准的说法是“解除劳动合同”。
这样,如果单位因抑郁跟你解除劳动合同,那是不合法的;如果因你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旷工了,单位以旷工的理由跟你解除合同,那就是合法的。
第4个回答  2013-03-07
不能 去向单位解释 最好去医院治疗 给单位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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