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给出详细解答。

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其债权人主张债权,因无法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者,所以不知向谁主张,此为中止事由。遗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侵犯时起算。 人身伤害的时效是一年。
法律分析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能行使权利,即丧失按照诉讼程序保护权利的可能性的民事法律制度。也就是说,债权人将失去胜诉权,除非另一方当事人在时效期限过后愿意起诉。继承的,继承人应当及时协商财产分割。如果协商失败,建议及时通过诉讼解决纠纷,以免超过诉讼时效,其权利不受法院保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遗产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自继承之日起超过20年,则不得提起进一步的诉讼。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继承人因不可抗力不能主张继承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诉讼时效处理。继承人自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期间的,可以暂缓诉讼时效处理。继承人因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诉讼时效中断。继承人自继承之日起十八年至二十年内知道权利受到侵害的,自继承之日起二十年内行使诉讼权利。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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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1
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其债权人主张债权,因无法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者,所以不知向谁主张,此为中止事由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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