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特殊劳动权益保护有哪些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女职工特殊劳动权益保护包括有: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别的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永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和哺乳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和哺乳期的女职工延长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在孕期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不得从事夜班劳动和加班加点的劳动,不得从事国家规定和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等。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