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事假国家规定

如题所述

(一)病假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全额发给。
      3、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80%计发。
      4、劳动法假期规定中关于病假的待遇问题:
      (1)职工当月病假1-15天,绩效工资按50%计发,病假16天及以上,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2)职工当月病假半个月以上的(含半个月)市定岗位补贴停发。
      (3)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二)事假
      1、申请事假的条件及程序
      鉴于实行了年休假和新的工时制,工作人员一般不应再请事假。需要处理私事的,应安排到假期中进行,事假应先用年休假(或探亲假)冲抵。若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再请事假,其假期天数累计超过20天,则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另请事假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
      2、关于事假的工资待遇问题
      (1)当年事假累计在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加省职岗津贴的50% [日扣发基数=(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省岗省补)÷21天,下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从第31天起停发本人工资。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不予扣发。
      (2)职工当月请事假在半个月以上(含半个月)的,市定岗位补贴停止发放。
      (3)职工当月事假1-15天,绩效工资按50%计发,事假16天及以上,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对于亲属过世,单位是不得扣除其薪资的,若是工资被无故扣除的,并且职员在与单位签署了劳动合同的,可以带上该合同,到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希望得到救济的请求。没有签合同,就只能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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