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2-06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这是公法,是强制性的。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一个月之内不付法律责任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超过一年应视为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拒不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劳动监察机关将对用人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2个回答 2010-12-05
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工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2、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3个回答 2010-12-05
杭州市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
单位没有给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应该给你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处罚,是行政部门的事。
第4个回答 2010-12-05
原则上用人单位都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
但是实际上很多私人企业都没有的
这个具体操作起来很麻烦
如果没跟你签合同你可以去告他们
要举证你确实在那工作过
但是他们没跟你签合同也没给你交保险什么的
反正都折腾下来你就算打赢了也肯定是劳民又伤财
而且这个单位你肯定是呆不下去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