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私人企业主管,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应该上交公司的8万元现金挪作他用,时间超过一年。后被老板发现,我也承认了,并将钱不上了,本来老板说要公司内部处理,后来又报案了,并被拘留了。现在老板答应以公司名义给做取保候审。请问是否必须回公司工作。按这个情节最严重会判什么罪如何量刑。这样取保候审还要自己交保证金吗?如果现求老板不起诉。。是不是就会没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