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公证给女方一半有效吗

如题所述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公证是有效的,民法典实施后,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赠与给另一方的,适用赠与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经公证的合同不享有任意撤销权,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买房屋,婚内共同偿还贷款的,则可以由男女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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