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一家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但我现在不想入职了,想问下之前的签定的合同对我有影响吗。

面试通过之后与一家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公司让我两天之后带上身份证,学历证,等等入职,后来又不想去那家公司了,入职资料等等我也没有去交。我想了解下之前签定的劳动合同对我来说有影响吗,我是否可以与下家公司签定合同呢。
一天都没有在那个公司工作过。其实也不是我不想去,公司是外包公司,公司与我签定合同之后,接到公司电话说我被外派的那个项目没有补批下来,让我等断时间或这断时间也可以找其他工作。当时也挺生气的,想合同都签定了,还不让我入职。我当时也没有和他们较真,想这样的公司,不去也罢,再找工作呗。现在主要担心的是,那个合同对我以后与其他公司签合同有没有影响。签合同的那家公司会不会追究什么责任。

你需要到那家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让该公司给你开具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就可以了。凭这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可以去新的单位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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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3
要先解除之前的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1-01-13
没有问题,你可以不去。可以与下家签订合同。
劳动法规没有限制劳动者的自由,你没有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
但从情理上说,你应该真诚的对原单位说明理由,赢得谅解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第3个回答  2011-01-13
你和第一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对你有约束力,在没有解除之前你和另一家公司签合同,如果给原单位造成损失,你要承担赔偿责任,接收你的另一家公司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建议你先和原单位协商好,再签后一个合同,以免将来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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