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通过之后与一家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公司让我两天之后带上身份证,学历证,等等入职,后来又不想去那家公司了,入职资料等等我也没有去交。我想了解下之前签定的劳动合同对我来说有影响吗,我是否可以与下家公司签定合同呢。
一天都没有在那个公司工作过。其实也不是我不想去,公司是外包公司,公司与我签定合同之后,接到公司电话说我被外派的那个项目没有补批下来,让我等断时间或这断时间也可以找其他工作。当时也挺生气的,想合同都签定了,还不让我入职。我当时也没有和他们较真,想这样的公司,不去也罢,再找工作呗。现在主要担心的是,那个合同对我以后与其他公司签合同有没有影响。签合同的那家公司会不会追究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