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当事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还应负担精神损失赔偿?

如题所述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
(2002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0次会议通过)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云高法〔2001〕176号《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被害人就刑事犯罪行为单独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以及我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此复
注意:以上是中国在司法实践中的主流意见,但越来越多的地方法院已经突破了上面的规定,判令除承担刑事责任被告人以外的被告支付精神抚慰金。因此,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无须支付精神抚慰金,其他被告有可能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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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26
如果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其他某类重伤的话,可以请求一定的精神损失赔偿金。这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至于法院最终会不会判一定的精神损失赔偿,就要看受害人的具体情况。
第2个回答  2011-07-26
肇事者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可以不赔偿精神抚慰金。
纵横法律网 靖自成律师
第3个回答  2011-07-26
肇事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论是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都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
第4个回答  2011-07-26
定上残疾的,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