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领导强迫员工做违反安全规定的操作怎么办?

如题所述

老板逼迫员工实施违法行为,如果构成犯罪,老板与员工之间是共同犯罪,员工是胁从犯。
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分子。即犯罪人是在他人的暴力强制或者精神威逼之下被迫参加犯罪的。犯罪人虽有一定程度选择余地,但并非自愿。被诱骗参加犯罪的人不是胁从犯。如果你实施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建议你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举报或自首,如实供述自己参加的活动,成立自首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05修订)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体制内,为了保证行政效率,一般规矩是下级服从上级,再说了,做了领导,谁都喜欢听话的下属,不喜欢顶嘴讲道理谈规矩的下属。

但在下级服从上级的后面,还有一句叫全党服从中央,中央以什么形式下达指令呢?那就是规定、文件等等。

有人认为:何必担这个风险呢,我会直接拒绝,如果领导打击报复我,我就找机会反击举报。

评:其实这种做法太过幼稚。基层的事千头万绪,而上级的规定又比较死板,如果严格按照规定来,很多事情根本就办不成。

一位年龄大的公务员认为:这要看什么事情,如果这件事情违法,我是坚决不干的,并且悄悄录音,为自己留条后路。

如果违反单位规定,那么要看情况,比如违规的事情,且需要承担严重后果的,我会婉拒,也不当面得罪上司。
如果只是轻微的违规,既然上司安排我去做,说明对我信任,对我来说,也是一个拉近上下级关系的机会,我会执行上司的指令。

一位科长认为:这要看什么规定?有些规定,根本就不具备可操作性,说句难听的话,这个不能干,那个不能干,能干必须按这个程序,按那个程序就不对,要知道基层许多事情,并不是非黑即白的,灰色的地带很多。
我国《公务员法》第六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党章》第四条党员的权利中也明确,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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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09

可以拒绝执行。这个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