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男子开车上班,不小心将躺在路上的老太太撵死了,那么他很有可能会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的罪名。但是这个案件目前也没有最终定下结论,因为在这个案件当中,有一些地方是有争议点的,需要把这事捋清楚才能够判定案件的性质。男子表示他愿意赔偿损失,但是他不认为自己有罪名,如果判处自己有罪,那他会不断的上诉。
从目前的情况来讲,当地的法官判定他应该要看到这地上有人躺着才对,所以说可能会判处他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是按照这个罪名判处的话,那么他可能会被判处两年半的有期徒刑,并且赔偿家属11万元。但是这只是第1次审查的结果,后面还会有多次审查,最终会如何还不知道。
在这个案件当中,有一个最重要的点是判定他到底有没有罪的点。这个点就是这个男子在开车过去的途中,到底能不能看得到,这地上有个老人躺在这。后面有工作人员去当地进行测试,看看到底能不能看到地上躺着人,经过工作人员的测试认为必须要刻意的往下面看才能够看到,在正常情况下可能是看不到的。但是到底能看到还是不能看到,可能他们都会有不同的说法,或者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后面最终的判决应该都是主要以这一点为准,如果判定能够看到的话,那么他就会被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这个男子他并不认可自己能够看到地上躺着老人的这个说法,他说当时转角的时候阳光特别刺眼,完全看不到。男子说他如果被判处过失致人死亡罪,那么他后面会不断的上诉,因为他并不认同这样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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