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超过12年, 超过平均工资三倍 如何算

工厂由于停产(结业),现需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现有两个人的补偿金不知道如何计算:

一、杨某,1996年1月到职,2011年5月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是4800元,哪补偿金应是多少?(超过市平均工资三倍问题,工年超过12年的问题)

二、袁某,1998年8月到职,2011年5月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是2600元,哪补偿金应是多少?(工年超过12年的问题)

以上,请告知补偿金的具体计件方法和结果,谢谢!
我们在东莞市,东莞市上年全市平均工资是1200元/月

劳动者工资超过上年度市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超过十二年的经济补偿按十二年支付。劳动者工资没有超过上年度市平均工资三倍的,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杨某具体补偿金为:你们所在市上年职工月均工资的三倍*12=应支付的补偿金;

袁某工资没有超过市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没有年限限制。袁某具体补偿金为:2600*工作年限=应支付的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4-30
未超过平均工资三月的,按实际工资、实际工龄补偿,超过平均工资三倍的,按平均工资三倍补12个月。
第2个回答  2011-04-29
1、杨某的月平均工资高于市平均工资三倍问题,按照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袁某的月平均工资未超过市平均工资三倍,按月平均工资发放,经济补偿年限从入职时的1998年8月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第3个回答  2011-04-29
杨某需要补充金是:4800*(2011年-1996年)=72000.00
袁某需要补充金是:2600*(2011-1998)=33800.00袁
第4个回答  2011-04-29
找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