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州、郡、县,分别相当于现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地级市(自治州)、县(县级市)。
现在:省、市(地级市)、县、乡(与镇是同级的)。
出现的最早的行政区划是黄帝时代的九州,当时黄帝将天下划为九州:青、冀、兖、徐、扬、荆、雍、梁、豫,每州设州牧一名管理。
至始皇扫六合后,将以往的诸侯国改为了若干个郡,郡之下设县,这就是有名的郡县制。至汉代实行郡国并存的制度,到了汉武帝时期,第一次出现了州这一级的行政区划。
扩展资料
划分原则
某些国家在一级政权内部,为了实现某一单项职能的管理而划分的区域,作为一种行政区划,如美国行政区域的数目很多,其中大部分是单职能的,包括学区、司法区和其他各种专区如消防区、水土保护区、住宅区、公路区等。
国家都是按地域划分行政区。各国的行政区划有不同的划分和名称。不论何种类型的国家,行政区划的划分总要符合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并考虑政治、经济、民族、人口、国防、历史传统等各方面的因素。社会主义国家行政区域的划分通常根据以下原则:
(1)政治原则:促使国家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便利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
(2)经济原则: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特点进行划分,使之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
(3)民族原则:根据少数民族的居住状况和其他特点进行划分,使之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巩固各民族的团结。这些原则是相互联系、相互结合的。此外,也顾及历史传统、人口分布、地理条件和国防需要等因素。
行政区划虽因国家本质不同而有其明显的阶级性,但也有一定的历史连续性。例如,中国从秦代(公元前221~前207)建立统一国家并施行郡县制以来,历代行政区划虽有变更,但变化并不太大。英、法、美等国的行政区划也是从19世纪继承发展下来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