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签的是2011年03月09日到2013年12月30日,签名日期也是03月09日,但最近返回我的那份合同时,我发现劳动合同开始的日期被涂改水涂过,日期被改了,改为2011年01月01日到2013年12月30日,签名日期没有改还是03月09日,请教大家我如何维权.
我想请问的是从2010年12月30日到2011年03月09日这段没有签合同的时间我如何维权,公司现在又私自更改了我的合同开始日期。把03月09日改到了01月01日.这种情况要什么样的证据才能更好的维权.
我是2004年4月份进该公司的
追答也没必要,何况你签订时已经是3月9日了,之前也一直在那家公司上班,前面的日期也只是追认,合同的终止时间没有改动,你也不需要维权。当然,从法律上说,你要较真,也可以让他们改回去(3月9日),如果你有那份闲心的话。
真正你应该关心的是合同重要条款是否有修改!
合同不是同时签三份吗,三份我签了给公司拿到劳动总门盖章的呀,现在返回给我的就是三份中我的那一份呀
追答修改之后,你手头上的没有修改以你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