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我要离职老板不同意怎么办?

同事介绍我去其他单位工作,待遇可以高一点,说是过年后可以直接过去报到上班,可我怕我现在单位不同意我离职,那咋办?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原1.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第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
2、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4、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列举上述违法事项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结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5、当然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任何理由,到时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走人。
6、通知书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于本人的原因,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辞职,将于30天后离开单位,请单位做好接替工作,我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请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7、“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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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2
方法/步骤
1/6 分步阅读
首先要把时间算好,最好是提前一个月去向老板提出辞职,这样批示的成功性也比较大,如果都是临时突袭的跟老板说要辞职,那么公司很难在短时间来找到新的人来接替你的工作,所以老板同意你辞职的可能性就非常小,留出一个月的时间让自己做好工作交接的准备,也给公司人事留出时间,要想到人走到哪儿都要想着尽量给别人留下好的印象,虽然自己已经离开公司了,但是相处下来的同事们提起来自己想到的还是某某人的好,而不是人已经走了却还被集体说三道四,小编觉得这样做人就挺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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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厚脸皮精神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天不能两天磨,两天不成三天磨,即然老板也不怕麻烦那就天天去找吧,厚脸皮精神在职场上是一定要有的,不然总觉得这样不好意思那样不好意思那就很难吃开啦,需要注意的是每天去找老板申请辞职也一定要看时候,不要在老板特别忙的时候去讨不愉快,也不要在早上一上班就去提辞职,这样很影响人的心情,小编建议在中午下班这个时间段是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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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封满含真诚的辞职信呈交上去,不要想着随便在网上找一篇东拼西凑,如果你不把自己的事当会事你就要指望老板能把你的事当回事儿,所以用心写出来的东西一定是让人不忍心拒绝的,在信末处多些对公司和领导还有同事们之间的感谢言词或者平时工作的美好片段,这不是造作,而且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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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一个立的住脚的辞职理由,比如说需要完成一些个人发展的事情等,找到好的理由批示成功辞职的可能性就越大,越是找一些不着边际,或看着起来很靠谱实际摊敲根本不告谱的理由就越有可能不会重视不会批示,或者实在没有理由的就把工作条理交待清楚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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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的上司搞好关系,这点很重要,让你的上司去跟你们的领导汇报你要辞职的事宜,你的上司在你们领导心里的份量肯定跟你在你们领导心里的份量是不一样的,没准儿你上司还可以帮你想想办法出出主意,那么辞职事宜就事半功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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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办法就是沟通了,请老板喝个下午茶(其实真到买单的时候老板一般都会主动买),好好聊聊工作的事,知道老板的想法,为什么不能批示,是否有什么顾虑,两个人通过细致的沟通彼此折合一下意见,最后达成大家能接受的方案,这样是因为一旦确定下来具体的离职时间以后就不会有改动,靠谱度百分之百,时间一到自动闪人便是。
第2个回答  2019-12-04
提前一个月与老板写辞职报告,至少让人家有个心理准备,人家好招新人了顶替自己的岗位,如果突然提出离职有点不厚道,老板不同意只能强行离开吧,没别的办法,老板肯定心里不痛快,这件事放在自己身上,自己也一样,所以干什么事情一定要给人家留有余地。不然这样做非常失礼。
第3个回答  2019-12-04
无需其同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的辞职,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方式告知用人单位,做好工作交接方可离岗。

辞职不需要老板同意。提前30天书面辞职通知书发给老板并留下相关证据,30天一到,即可要求老板结算工资。如果老板不给你结算,持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免费。
第4个回答  2019-12-04
劳动法对于离职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另一种是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前者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如果你提交的是离职申请,就会被认为是一种协商,单位不同意的情况下,协商就是无效的。所以,应该提交“离职通知书”,单方面通知用人单位自己将于30日后离职即可,不需要对方批准,单位也无权拒绝。如果需要固定证据,可以采用EMS邮寄方式,收件人写明单位人事部,离职通知书一式两份,通过EMS向单位邮寄一份,自己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0天后直接走人,不用和任何人打招呼,单位不安排交接就不管他。

其实,劳动法只规定了提前30天通知,并没有规定罚则,也就是说即使你头天通知,转天就不来了,虽然不合法,但没有规定怎么处罚,解除行为依旧有效。前提是不能因此造成单位损失,比如你走了生产线没人操作而停工,否则你就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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