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去年7月28日在一家具厂上班.一直到1月25日放假回家.厂里要求员工大年初八来报到(其实我也是听别人说的.我走时也没有人通知.厂里也没有公布相关文件),我是大年初十动身回厂,十一的到厂.开始正常上班.到十三,老板突然找我谈话,一口咬定我初八的没有来报到,说我的职位已经有人顶替了.让我走人.大家说我该怎么办?
PS:这是个私企,比我后到厂的人多的是.对报到时间并没有严格的规定.晚到几天其实对生产完全没有影响,因为是老板的私人问题所以要我走人,并不是我没有按时报到这个原因。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怎样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