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的朋友向我借两万元,用了没有几个月就还我了,钱是打在我的账号上(借钱的时候是写了借条的,钱到帐我就把借条给他了)现在他告我不当得利,我什么证据都没,他只有银行的凭条,我该怎么办?
上两次是民间借贷起诉我的,到让法院驳回了。现在又用不当得利,我真无语了
当然了,法院驳回,他就只能把起诉原因换掉另行起诉,结果是一样的。这种人也是没事找事,别放在心上了。
是现金
没有证人
没有证人也不必害怕,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方负有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