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告我的原因是这样的:2008年12月9日被告急于用钱,原告将2万元存入被告的卡里,但被告至今仍未归还。
原告认为被告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去的原告的财产,被告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问题补充:
真正是他借我钱,在2008年12月9日他把钱达到我的账户上,我把他的借条给了他,就是没有拿回他给我存款的凭条。他的证据就是银行的存取款凭条来作证明,其它证据没有。
我也没有任何证据
现在会不会也过了诉讼时效
我们已经开过庭了,在2010年11月28开的他起诉我民间借贷,法院都给驳回,现在又起诉我不当得利,证据就是银行的存取款凭条
追答那是他自己存的,又不是你骗他存的。他要提出证据,光是存款凭条,证据不足,别担心。
追问是这样的,起诉了三次都是一个法官,是不是蹊跷了
追答这我就不清楚了。这些事谁说得准,你问这样的问题,问了跟没问一样。
追问谢谢
追答不用谢。希望能给你有效帮助,并期待你的事情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