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买拆迁安置房,按规定5年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先签购房合同 如果到时候产 生纠纷,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想够买拆迁安置房,按照我们这边的规定要5年后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我想先
买房子和他签个合同,定下来5年后他将房子过户给我,如果到时候产生矛盾,
比如他反悔、耍赖,我起诉他的话,现在签的合同能受到法律的支持吗?
我想保险起见,签合同同时再到公证处公正一下,这种情况公证处会给予公正吗
?如果到时候出现他将这一处房子同时卖给多个人,我有这公正证明是不是证据
就多一点?

本人基本上属于法盲,请精通相关条款的人士不惜赐教,小可携全家万分感谢!

你知道安置房为什么要规定五年后才可以交易过户吗?就是防止出现安置房买卖炒作行为,但是这样并不影响你们买卖合同的效力,因为买卖安置房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但是,如果发生纠纷,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国家政策拆迁房5年不能买卖,到时对方不过户给你的话,你们估计就要到法院打官司,到时怎么判决,很大程度要以五年后的情况而定,双方举证的情况,当事人是否存在故意,明知不可买而买之,明知不可卖而卖之,所以风险会比较大。
建议,你们不要现在签定买卖合同,可以先租住,并另外签个五年后过户的协议合同,约定价格,并公证登记。(这个方法我还没详细咨询过专业人士,但我觉得比当下就买会合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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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16
1、够买拆迁安置房,是存在巨大风险的,应当要慎重;
2、据了解,拆迁安置房不能过户,就是五年以后也很难过户,就是能够过户,必须缴纳巨额费用;
3、违法法律的合同无效,公证处也不能公证,就是公证了也是无效的。
第2个回答  2012-03-16
你好,这种房子买卖是存在风险的,但并不是不可以的。
1、签订的买卖协议是有效的。约定5年后办理过户手续是可以的,但是你要实际去居住,不居住只是买卖则很难说是有效的协议了。如果他反悔,你就麻烦了,要到法院去起诉,然后申请强制执行等。
2、公证处是不给你公证的,因为没有产权证,公证规定是不行的,也会为公证处带来麻烦的,所以,不能公证的。
3、为了防止一房多卖你在签订协议时尽量分期付款,然后实际居住,就会好一点,因为如果别人买这个房子他也是要去看房的,如果有人看的话你就告诉人家说,你已经买了这个房子了,应当可以避免这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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