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超过几年就不能起诉了

不当得利超过几年就不能起诉了

“不当得利”属于民事纠纷一类,超过三年(中间没有任何维权的)就不能起诉;如果有微信、短信、信件、邮件等直接证据进行过维权的,那么就是从最后一次维权起算三年时效。

依据2017年十一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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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12
不当得利属于债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属于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2017年民法总则修正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即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三年内。
第2个回答  2021-03-25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1]
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中文名
不当得利
外文名
unjustified enrichment
受益人
债务人
例子
支付宝、微信等转错人
来源
民法
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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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条件特征类型返还范围返还方式适用条件返还诉讼社会根源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4]
成立条件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判断受益人是否受有财产利益,一般以其拥有的财产或利益和如无与他人之间发生利益变动所应有的财产或利益总额相比较而决定。凡是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应减少而未减少,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损失的,损益抵销后剩余有利益的,也为受有利益。具体而言,取得财产利益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11-12
随时都可以起诉 只是超过诉讼时效能不能赢是另外一回事
第4个回答  2017-11-12
诉讼时效是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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