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要求先解除劳动合同后再签外包合同,同一家用工单位。

我的情况比较复杂。 我在同一家公司(用工单位,C公司)已经工作近十年。前五年是与另外一家公司(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工形式为劳务外包。第五年时合同到期。用工单位要求我与另外一家公司(B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合同后由B公司派遣至C公司上班。已连续与B公司签订3次固定期合同。第一次为1年。第二次为两年。第三次为2年。现在第三次合同已经过了一半。B公司要求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并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新的劳动合同为劳务外包方式。
我的问题是:
1. 如果我不与B公司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N+1赔偿?赔偿金应为几个月? 如果我与B公司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N+1赔偿?
2. 我现在的劳动派遣合同是否违法?我查阅了相关资料。资料中提到劳务派遣应是短期用工职务。可是我在现在的职务上已经工作近5年了。
3. 劳务派遣的职务应该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工资方面没有问题。但是C公司的正式员工的一些福利派遣员工是没有的。比如,储蓄计划和养老金计划。我是否可以要求C公司进行补偿。
4.如果我继续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继续工作。之后如果B公司要求解除合同。我的赔偿金改如何计算。N+1中的N应为几。
5. 如果B公司和C公司同意将赔偿金问题写入合同。也就是,如果B公司要求解除合同,C公司将赔偿5个月的工资。B公司赔偿N+1个月的工资。N为派遣和外包合同的时间总和。这样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问题补充:

我还想知道,C公司是出于什么目的要求B公司与我解除现有的劳务派遣合同而改签劳务外包合同?只是出于成本考虑还是C公司已经违法?我记得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劳务派遣职位不能超过6个月。我是否可以要求C公司将我转为正式员工?

还有,我的工龄应该如何计算。应为工龄与年假的天数相关。

第一:如果合同不到期,B公司要求与你解除的话,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赔偿标准为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不足半年的按半个月计算,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如果你继续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暂时还不能主张。
第二、你所签订的劳务合同并不违法,只是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的规定而已,并且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最长的期限不能超过两年。
第三:相关的法律规定用工单位对待派遣员工应该与非派遣员工同工同酬,但是这里面并没有提到福利部分。
第四:这个问题在第一项已经回答。
第五:只要是双方意思真实表示的话就是合法有效的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我已在同一家用工单位工作将近10年。还差3个月。我是否可以要求与B公司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还有我这十年是否都可以算作在同一家公司的工龄?我的劳务派遣合同已经4年了。第一次一年,第二次两年。现在是第三次两年的。已经过了一半多了。

追答

我认为您是不能和用工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通过您的表述可以看出您对劳动合同法也很了解,首先分析一下您与两家单位单位的关系:一、您与B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也就是所谓的用人单位;与C公司是用工关系。二、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无故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B)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因此您不属于该条规定的情形。
不知道您与B公司第一份合同是什么时候签的?如果是在08年以后,你可以依据“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期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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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07
问题不复杂
1,不可以要求N+1赔偿
2,不违法,但是打着法律的擦边球。同工不同酬,企业多获利。
3,怎么可能同工同酬
4,这样解决的话,劳务公司不会赔偿
5,合法
综上所述,现在外企 还有一些保险公司等 大多采取了劳务派遣外包。本来是件好事,奈何国人太聪明,钻条款漏洞。。。
谈何跟员工谈忠诚度?谈何企业凝聚力?
第2个回答  2019-08-02
是同一家用人单位吗?如果不是同一家用人单位的话,那就说明你本来是在用人(也为用工)单位上班,现在劳动关系转移到派遣公司那边了,所以就需要解除与原来的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再与派遣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果之前也是和这家派遣公司签的合同,就无需先解除再签了。
第3个回答  2011-12-07
合法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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