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签订合同上班时间是8:00到17:00,现在公司要求我们每天7:50到厂开会,不去就罚钱,请问这符合劳动法吗

另外再问一下,按照劳动法规定,是不是不经本人允许公司无权调动本人岗位,还有是不是降职不降薪,有这两条规定吗?

这个要求不离谱,因为岗前准备工作必须的。要求提前十分钟到是合理要求。就是企业不如此要求,你都要提前十分钟到啦。工作前总要做做准备工作的。我一般每天提前20分钟以上到公司。把前一天的工作做个检查,看看有啥没有完善的,再把当日工作做一个简单规划,把重要的急办事项落实整理下。除非你永远想做工人,不想干经理,或者从来没有想过将来会成为厂长。那本人就没有其他好的建议了。我是搞人力资源工作的。企业如果强制性让你提前到,你认为不合法(实际也不合法),但在中国目前现状,都合法的企业凤毛麟角。至少我在广东看到的工厂,完全符合劳动法的,不是大部分。你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至于你提出的不经本人允许是否可以调动岗位,要看劳动合同如何约定,如果双方约定,可以调动,那企业调动属于大家协商一致的。就不存在问题,如果劳动合同没有说明可以调动,岗位是一定的,那么需要双方协商,协议结果作为合同附件或者合同变更部分。双方签字认可后,也可以调动。薪水和岗位都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变动需要双方同意的,否则是违法的。不过你这样动不动就拿劳动法和企业合理要求对着干的,而且企业让提前十分钟来做岗前准备都不行的,一般是积极心态少,负面心太多,我一般会使用手段让你自己辞职走人。例如给你调岗等。建议你自己做老板,你或许就会理解。 第一次听说一个没背景的普通员工降职不降薪的。同工同酬是最最简单的道理了,凭什么干扫地的工作给你总经理的薪水?也有特殊情况,例如一个给企业做过很大贡献的员工由于某种原因,例如不小心弄坏了眼睛或者其他缘故,董事长或者企业老板特批,可以保持原有薪水干相对轻松的岗位。追问

第一,我只想知道要求提前到岗是不是违法就好了,至于要不要提前到岗,每个公司情况不同,我这个部门说真的没有必要提前,而且提前到岗后就点个名酒解散了。第二,我说的降职不降薪也是在是否同意我调动岗位的前提下进行的,如果真调我去扫地你觉得我还会做吗,就是说从一个部门调另一个部门,只为基本是同等的,只是责任范围不同而已。

追答

调动主要看劳动合同如何签订的。如果确实是合同主要内容更改,需要再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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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18
1、从法律角度讲公司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新颁布或者更改的制度需要员工承认和确认。
2、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调岗,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某岗位也可以调岗。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2-21
我们跟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都很空泛,无非把劳动合同法的几条强制性规定搬上纸。别太把合同当真。
如果公司以你经过培训还无法胜任现在岗位为由,不经你允许调动职位,不触犯任何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