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工资合法吗

如题所述

您好:在劳动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说单位不能压员工的工资,只规定了必须支付劳动报酬。只要企业每月发放工资,并且给你发放的工资是足额的,就不存在违法。
这种现象比较普遍,但情况并不一样,严格来说,很多所谓的“压工资”并非压工资,这和薪资结构有关,有些企业设置绩效工资,而绩效工资是依据员工当月绩效考核评定结果计算,那么显然在当月内是无法完成这个考核的,考核本身也需要时间,这就导致会在下个月发放上个月的工资。这种现象很常见,也很正常。有些企业(主要是不规范的中小企业)确实存在以迟发工资来防止员工突然离职,多集中在员工流动率高的行业,比如建筑,服务等行业。很多小企业会这么做,但很多正规的公司也不是当月发放当月工资。这种企业没有利用这种手段控制员工突然离职的必要。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虽然员工有辞职的权力,但也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企业提出申请。如果员工没有这么做,企业完全可以按照规章制度以“旷工”等来进行处罚,这种处罚的结果会导致员工由辞职变成被开除,员工所承受的不仅是工资要被部分扣除,还会导致不能领取失业金等一系列后果。所以,对于规范的企业,虽然也有类似“压工资”的做法,但并非为了防止人突然离职。所以,作为单位,他这样做是法律许可的,在劳动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说单位不能压员工的工资,只规定了必须支付劳动报酬。只要企业每月发放工资,并且给你发放的工资是足额的,就不存在违法。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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