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转内资公司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员工应该做出怎样的经济补偿?

本人是一名在职外资企业员工,为公司服务了十五年,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近外资老板因经营不善连年亏损已将公司转让给了新的投资者转为内资企业,公司主体不变,新的投资方将在明年一月一日正式接管,做为公司老员工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证据补充:与公司签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您好:
根据您的描述以及法律的规定,因为是公司的股东发生了变更,而公司的主体还是存在的,因此您与公司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继续有效的。您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发放您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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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19
如果裁员合法,按法律规定应当按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不超过12年。如果裁员违法,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金额为补偿金的两倍。另外,公司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你所说的2N还是N+1,法律上并无该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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