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治疗期间公司劝退,谈话时我同意了,但是回来后发现我有权不辞职

生病治疗期间公司劝退,谈话时我同意了,但是回来后发现我有权不辞职,本来想接着发病假申请,结果发现公司邮箱等一切账号都被清除了,这种情况我算是直接被开除了吗,我还没有提交离职申请

我说两句。能听则听,听不了权当飘过一个屁。
不管你是否中招,但是公司是当面当面征求过你的意见的,并且你已经答应。这是事实。估计当初应该有人在场,能证明这件事。也就是说,征求你意见后,你同意辞职啦。
单从这一点来说,公司走得还算是大路子,应该挑不得理。假设没有后来的事,公司就此把你从名单上除名,你有异议不?
至于后来你发觉自己可以不辞职,那就算是"事后诸葛"啦。你早干什么去了?为什么早不搞清楚呢?
所以说,原因还应该在自己身上。你当初不答应,他们也不会把你除名,是不?
为今之计,你只能去问一下,看还能不能回公司上班,而没有可能追责啦——毕竟公司是征求过你的意见,并且你也时间答应下来的。
不要纠结了,该咋做就咋做,提出回来上班的申请,公司同意,咱回来好好工作;公司不同意,那就另谋高就。
我只谈个人看法,未必走你的心,仅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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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25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从法律角度上,我们的意见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只有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此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此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因此,您在生病治疗期间,公司口头劝退时,是不合法的。另外,也不满足以上所说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您可以跟公司交涉,也可以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联系工会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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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6-25
1你需要确认谈话过程是否被录音,并且是否在离职证明上签字。
2如果你签署了,你们的情况属于《劳动合同法》36条“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你的工龄对你进行补偿;
3如果你强调你不懂法,被用人单位设计陷害的,你们协商不一致。那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获得工龄的二倍赔偿,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追答

并且协议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前30日,用人单位提前了吗?没有也属于程序上的违法。你可以带着证据去劳动仲裁。要么单位赔钱,要么继续履行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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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6-25
只是口头答应,没有形成书面形式,也就是说你没有签字,画押的情况下,清除了在公司的一切帐号,这是单方违约,去有关部门要个说法。
第4个回答  2019-06-25
你跟公司也是有签劳动合同的,如果过了试用期后你是因病劝退,口头答应,但你不知情,你有权去劳动局咨询法律缓助,要求公司赔偿上映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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