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工学交替要服从学校安排,不能自己去找正规的公司单位工作,要不然没学分不发毕业证这合法吗?我都找好工作单位了,公司也答应到时候开实习证明,结果级部主任说要服从学校统一安排,请问这是法律允许的吗?望懂的律师大师赐教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