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义上房屋租赁户和业主(房东)一样吗?享有业主的所有物业权利吗?

如题所述

不一样。承租人具有部分业主权利。房东系出租人系房屋所有权人,业主,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出租人对房屋负有修缮义务。房屋租赁户系承租人,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享受的是使用权,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房屋,不恶意损毁房屋及其配套设施。
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合同。因此,承租人享受的仅是房屋的使用权,出租人享有的是房屋的所有权,两者存在本质的区别,在法律意义上租赁户与房东不一样。对承租的房屋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的承租人亦属于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之一,有权行使业主的部分权利,一并可以行使房屋的用益物权,如占有、使用、收益权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实施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的行为引起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参照关于业主的规定处理。根据该项规定可知承租人系具有部分业主权利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因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实施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的行为引起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关于业主的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涉及专有部分的承租人、借用人等物业使用人的,参照本解释处理。专有部分的承租人、借用人等物业使用人,根据法律、法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以及其与业主的约定,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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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房屋租赁户、业主、房东都不是法律术语。
合同法中称“出租人”,就是对外出租房子的一方,老百姓都叫房东。
房屋租赁户一般是承租人。
业主是房屋所有权人,享有房屋的所有权,所有权和所有物业权利是两个概念。
比如业主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业主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不享有所有物业权利,因为在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已经转让给承租人了追问

您好,也就是说我现在租赁着他的房子,我就应当享有物业权(使用权),但我没有所有权。

追答

是的,你可以使用房子,享受物业服务,但要承担交物业费的义务。具体享有哪些物业权利还要看合同有没有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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