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户、业主、房东都不是法律术语。
合同法中称“出租人”,就是对外出租房子的一方,老百姓都叫房东。
房屋租赁户一般是承租人。
业主是房屋所有权人,享有房屋的所有权,所有权和所有物业权利是两个概念。
比如业主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业主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不享有所有物业权利,因为在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已经转让给承租人了
追问您好,也就是说我现在租赁着他的房子,我就应当享有物业权(使用权),但我没有所有权。
追答是的,你可以使用房子,享受物业服务,但要承担交物业费的义务。具体享有哪些物业权利还要看合同有没有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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