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事业单位员工是去人事仲裁委员会,现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出台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和《人事争议处理办案规则》被废止,很多地方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同时处理劳动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那么在没有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地方,那事业单位员工还是像以前那样去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吗?还是也能去劳动仲裁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出台前,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啊。我想问的是原来属于人事争议仲裁的案件现在是否能由劳动仲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