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证与土地使用证的区别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一、宅基地证是不是土地使用证
宅基地证和土地使用证是不同的,其区别主要如下:
1、宅基地就是国家通常所说的小产权,没有实际的使用权,如国家有政策不受保护,房产证是在房产机关登记过的 房屋产权 证明.受法律保护。
2、住宅方面的集体土地证,其实就是群众常讲的宅基地证。该证只发给具备建房条件的农村村民,房产证包括房屋产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产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3、宅基地允许建房,但建房之前还需要提出申请,经批准以后,才能凭宅基地证和准建证去申请办理房产证。宅基地证不能过户,房产证可以依据国家法律,宅基地不能上市交易,所以宅基地证不能过户。而房产是可以进行市场交易的所以房产证可以过户。
二、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有哪些
1、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2、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
与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 合同 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三、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
1、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 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者这种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农民集体,其它任何组织和公民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土地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2、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法律客观: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宅基地证,通称宅基证。我国在农村合作化后,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宅基地证是农村地区的建设用地,一般很少需要办此证,除非为了抵押贷款或者其他需要。而土地使用权证全称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从法律上讲,是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应该说宅基地证是土地使用权证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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