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前30天申请离职走了会扣工资吗

未提前30天申请离职走了会扣工资吗

没有提前30天申请离职,如果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会依法结清工资,但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申请离职的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对赔偿有异议的,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证明。
职工辞职的,应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因职工未提前通知而直接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因此而给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但用人单位以职工未提前通知为由就扣除一个月的工资没有法律依据,是违法的。
辞职未满30天强行离职扣不扣钱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首先,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苛扣工人工资,苛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违法,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建议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但是急辞工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如果给单位造成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就不是扣工资那么简单了。如果急辞工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则单位不能扣工资。公司可以按比例扣费。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申请离职,未完成交接任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了,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扣工资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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