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的问题

举例说明:某员工1月28日到企业工作,企业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日期是2月14日,合同期限是2月15日起两年,工资是从1月28日起付,没有拖欠。

请问这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在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关于签字的时间和合同的起止时间有什么硬性规定没有?

劳动关系是1月28日建立的,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从1月28日起到2月28日止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符合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2月14日签字,合同期限从2月15日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合同的起止期限是可以约定的,没有规定必须是当天签了字就从当天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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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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