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楼房,村委会请了外面的物业公司,0.6元/月/平米,但承诺中的任务基本是没有一项完成好的,因此村民暂不缴纳物业费。但村委会出了个 收买人心变相威胁村民的方法,即为村民补贴物业费50元/人/月,不过不交者不发钱,还要从中扣除物业费及滞纳金。
既然村民每人都享受的补贴,那这钱就一分也不能少,但物业不到位物业费就是不该给,而此时村委会就不发你补贴,鉴于以上情况,我们的问题是:如何才能在暂不缴纳物业费的情况下,能按时从村委会得到应有的补贴?要求办法要合法合理且方便农民群众!!
谢谢!!
问题补充:注:村委会肯定会站在物业公司的一方的,是不会听村民意见的;提起诉意见的朋友中,如果有律师 的,可不可以帮忙义务地给物业公司和村委会发律师函,警告一下他们??
同时请朋友们为农民多着想,回答时不要黏贴垃圾,多给些有针对性的东西,再次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