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协议高血压引起的脑出血公司要承担责任?

从事护工工作,早上起床发现在厕所门口昏迷状态,送医院抢救治疗脑出血颅骨少一块,入职时隐瞒病情,签订劳务协议,公司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职工死亡或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公司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死亡的,就不需要。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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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02
如果是由劳务争议引起的话公司是应该承担一部分的责任的,但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具体还是看法院如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