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试用期,公司就辞退我了。我能与公司提出什么样的补偿?如果去仲裁或法院,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刚过3个月的试用期,公司就辞退我了。我能与公司提出什么样的补偿?如果去仲裁或法院,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补充一下,
我的合同时间为2009年11月11号到2012年11月10号共计三年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
现在试用期的三个月已经过去了。公司通知我的离职时间为2010年3月5号。

(辞退的理由是我的工作方式不符合领导的风格。我还是觉得我还是很符合录用条件的。)

我的问题是:我应该提哪些赔偿要求?提这些要求如果走法院或者仲裁我需要哪些材料?需要公司的辞退书面材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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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什么需要参考的内容?请提出来?我再加于补充

kingmax5421,你好。
一、试用期已过,公司无权在你没有严重过错的情况下内辞退你。
二、你可以先假意配合公司,同意被辞退。但要求公司出具你辞退通知书和退工单(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否则是废纸一张)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撤销辞退决定并支付你失业期间工资或支付你赔偿金。
三、如果公司仲裁期间无法证明你犯有严重过错,将面临败诉结局。而且没有特殊原因的话公司无法上诉。
四、重要提示:公司可能欺骗你写辞职信,一旦你以自愿离职为由的辞职信落到公司手中,你将一分钱拿不到而且劳仲委也不会支持你,届时你将陷入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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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2-24
如果是因为你不符合录用条件等辞退你的,那么没有补偿。

你是否签订过劳动合同,如果签订了,那么3个月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必须是三年及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才是合法的,如果劳动合同期限低于三年,那么3个月试用期的约定违法,最高不能超过2个月,所以应当支付你3-2=1个月试用期满月工资的赔偿。
第2个回答  2010-02-24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本律师做如下解答:
1)你已经过完了试用期,公司不得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你;
2)公司以你的工作方式不符合领导风格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维护你的权益;
3)公司如果强行辞退你,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你的情况相当你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没有给你交保险,可以要求补交保险,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第3个回答  2010-02-24
因为你公司通知你离职的时间已经过了试用期,所以你完全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赔偿.

具体包括:

1、你为公司工作了3个半月的时间,根据劳动法规定,工作每满一年,按一个月计算补偿金,不满一年满半年,按一年计算,未满半年,按半年计算。所以你可以要求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2、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离职事项,所以你可以要求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PS:你要找劳动仲裁,应该准备的证据,包括考勤卡(证明你2月11日之后依旧有在该公司上班,这个很重要),工资条或工资卡(证明你的该公司员工,该公司为你发工资),劳动合同(这是基本证据),公司给你的离职通知书(如果有的话)。以及其他可以证明你在该公司工作超过3个月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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