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想辞退员工又不愿赔偿却用些小动作让你自动离职我该怎么办?

我在公司做了8年;为公司做了不少的业绩;老板娘也曾在员工大会上说过我是开国功臣,现在说公司减人,老板想辞退员工又不愿赔偿却用些小动作让你自动离职我该怎么办?
就是让你做不是你应做的事情;我是工程部主管,现在就是让你一个主管管一个电工,分二班,电工值一个班我值一个班;

1、不要自动离职,只要你自动离职了,按照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没有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2、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金;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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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2-23
服从公司安排,反正工资不低于合同约定就行了。如果合同上没写具体工资或写得数额较低,那只能怪你自己了。
第2个回答  2010-03-05
是否签订和劳动合同?签订了正规的劳动合同,你可以拿医院的检查证明申请病休,或者不理会小动作,公司主要辞退你,你可以要求补偿金。
第3个回答  2010-02-23
最好是找个律师咨询,有些情况必须了解清楚才能想出解决办法。PS:可以去翻翻劳动合同法,貌似新的合同法自动离职也能获得补偿,仅供参考。
第4个回答  2010-02-25
黑心老板过河拆桥是常见滴,建议:一、在你没有找到合适单位前先忍着,只要不出差错老板也奈何不得。二、找一下劳动仲裁部门咨询一下,也许有比较好的办法。

天下乌鸦一般黑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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