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区别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区别:

(一)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四)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九条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国有土地租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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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1-19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出让主体是国有土地所有者,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出让是指土地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占有、使用、收益)与所有权相分离而作为独立的财产权。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作为独立财产权的土地使用权在公民或法人之间的转移。转让有出售、交换、赠与、继承等方式。
2、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是他物权设定,转让是他物权转移。
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第2个回答  2023-01-10
(一)主体不同\x0d\x0a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x0d\x0a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x0d\x0a(二)行为性质不同\x0d\x0a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x0d\x0a(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x0d\x0a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x0d\x0a(四)交易市场不同\x0d\x0a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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