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刑法学1案例分析

王某,女,33岁. 王某经人介绍与汤某相识结婚.浑厚两人经常为家庭琐事吵.加之家境贫困,王某对汤某渐生厌心.一日上午,两人又因家里所养的鸡发生瘟疫互相埋怨,发生争吵,汤某动手打了王某两巴掌,王某就产生了杀汤某之意.
当日午饭前,王某将灭鼠药放入汤某准备要吃的稀饭中.汤某吃过之后就产生了恶心,呕吐症状.然后倒在了地上痛苦的呻吟.王某见壮十分惊恐,后悔不该投毒,于是忙向邻居呼救,在邻居的帮助下,王某将汤某送进医院.经抢救,汤某脱险.

问题:
1.王某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2.对于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

1.王某的行为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犯罪中止有两种,即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和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王某的行为即属于后者.构成此种犯罪中止必须具有时空性,自动性,彻底性和有效性的特征.
本案中,王某出于杀夫的故意完成了投毒杀人行为,但在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结 果发生之前,自动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发生,其行为完全符合刑法关于犯罪中止的规定.因此,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2嫌疑人犯罪后能积极救人,采取弥补措施。考虑犯罪未遂,而且受害人有悔改病主动救人,因此属于从轻或减轻的情形。应对其适用减轻或从轻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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