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出租屋内电脑被偷,房东有没有责任。

我在出租房那里给人偷了一台电脑(买了还不够一个月),而我跟房东并没有签定过合约,他只是去开收据给我,我搬入去已经租了快一年了...
我那里是有三道门..而这三道门一点给撬过的痕迹都没有(有人见到盗窃的人直接开门入去拿了就走的,只是当时哪个人以为那些人是出租屋的人,才没有管).只是我自己在第三道门那里有一个挂锁....我那个挂锁就给人拿走了...房子里什么东西都没有动过..只是偷了我的电脑..和台面的几十块钱.
因为我跟房东没有签订过合约,我的好多朋友都说房东有责任的..我去找他理论的时候..他就说:要是每个人都不见东西,那我不是个个人都需要赔???所以房东就坚决不赔.
我报警了,可是警察根本就不管..我已经不见了两台电脑,有一台是我女朋友给人骗走的(属于诈骗怨不了谁,只有等警察去查).我在那里租了那么久从来没有给过钥匙其它人,平时都是他们过来我直接开门给他们的.
各位我想问的就是房东有无责任??
我去告房东的话,有无胜算??
我是租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的,有哪个朋友是做律师帮我一下,有做律师的可以留个电话给我.我想详细咨询一下.

房东没有责任。房屋承租后由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管理,没有理由让房东给你看门。租赁合同中并没有规定此类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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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回答来自百度知道一匿名网友的观点:
对于这类损失,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如何处理,如果事先有约定,依约定,如果无约定,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将房屋使用权交给承租人使用就履行完毕自己的合同义务,对承租人的其他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个人认为,出租人应当从合同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发承担一定的附随义务,既如果出租房屋所在地的治安情况很差,出租人明知的话,有告知承租人的警示义务,如果未履行该义务,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但是可以考虑能否要求物业进行赔偿。
如果其租住的房屋是属于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小区物业是否提供了尽职的保安服务,是否尽到对非小区居住人员的询问制度,小区的监控设施是否损坏等,如果物业存在过错/部分过错,要求物业进行赔偿。
通例讲,房东应该没有责任。(除非房客有证据证明是房东偷窃,并且报案后经公安确认;或者有证据证明是他的房屋有严重安全隐患造成房客的失窃)
中消协的租赁合同范本中有明确规定,租赁期内,承租人承担防火与防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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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依照这个去解除合同,押金问题不好理论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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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1-07
不管有没有法律依据,按照咱们中国人的传统,你丢了东西,是不应该追究人家房东的责任的,除非是他偷了你的,或者是他做了有利于偷盗行为(不管有意或无意)的事情
第2个回答  2009-01-07
房东虽然有嫌疑,但是你也没办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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