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发工资=当月不请假所得总工资-30-当月不请假所得总工资/18*1.5
30指请假1.5天扣全勤奖30
不合法:
全勤,不属于基本工资范畴,既然有请假,那么无全勤奖是合理的;
法定月计薪天数是21.75天,不论当月实际有几个工作日,都得用21.75天进行计算。所以日工资=月基本工资/21.75,而不是除以18;
对于基本工资中是否包含补贴,得看劳动合同中你们是怎么约定的了。一般,补贴不算入基本工资中。所以,日薪=底薪3100/21.75,而不是用(3100+300)/21.75.
这1.5天如果请的是年假的话,不扣工资,年假是带薪假;如果是病假的话,看公司规定扣相应的比例;如果是事假的话,扣相对应天数的日薪全额。
综合以上,一般的计算结果是3100+300-3100/21,75*1.5=3186.2.
如果和公司达不成共识的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咨询、投诉。
比如说我们一个月实际发3500(组成部分是底薪3100、补贴300、全勤100),一个月不请假应该发3500对吧,然后请了1.5天假,实际我拿到3178=3500-30-(3500/18*1.5)(其中30是扣的全勤,18天是当月总共工作日,1.5请假天数),但是全勤难道不是已经扣过了应该用3500-100之后再去扣除吗,这样不是扣了两遍全勤吗
追答从法律角度来讲,工资是应该按3400为基数来算日薪。
全勤奖,是企业对满勤职工的奖励,不属于基本工资范畴。没满勤应该全扣掉。
我现在的问题不是扣全勤多少啊。。而且公司有规定说请假1~3天扣30元属于全勤扣掉了。。现在关键是他将全勤加上去之后再去除天数,扣除工资。。。。。。这个理解偶看?
追答贵公司是把全勤含到工资里去了。请假扣1.5天工资,另外扣全勤的部分可以当成罚款30元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