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唐宋时期科举制度的发展演变

如题所述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时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他即位后,大大扩充了国学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他在位期间,曾在长安、洛阳宫殿八次亲自面试科举应试者,录取很多很有才学的人。

▲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誊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产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宋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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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20
科举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也是士子跻身官场的主要阶梯。它自隋开皇年间创立,到清光绪三十一年废止,在我国历史上延续了1300余年。在这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它在不同阶段对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早期的科举制度对于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促进封建社会向前发展,曾起过积极的作用;明清时期,采用八股取士的考试形式,使科举制度成为反对社会改革,抵制进步思想,阻碍社会发展的一种工具。八股文虽然内容空洞、形式僵化,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用八股文取士也有其内在和外在的原因。总之,我们对科举选官和八股取士不能采取简单的否定态度,而应该实事求是地进行具体分析,明其得失。

我国选拔人才的制度,从汉代的“贤良方正”到唐朝的“诗赋取士”,其实质是以科举考试制度代替了推举选拔制度,这在历史的发展上无疑是进步的。

1.科举制度产生的社会背景

汉代以郡国察举与朝廷征辟为选拔人才的主要途径。东汉以来,崇儒成风,因而产生一些累世经学之家。汉代的察举与征辟,大多以通过经学为上选,累世经学之家常常产生累世公卿。他们在社会上备受尊敬并有特殊地位,此即所谓世族。东汉中期以后,察举与征辟渐渐注重门第而不注重真才识学,仕途渐为少数巨族子弟所独占。这种情况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的“九品中正”选官制时,变得更加厉害。九品中正制本在慎选人才,但实行的结果,流弊很大。两晋的政权,基本上就是世族政权,中正官几乎全被盘踞在朝廷的世族官僚所攫取。他们所推举的又都是权门子弟,寒门子弟虽有高才异行,也难获高品,这样寒门出身的人就很难跻身上流社会。世族与庶族的界限渐著,结果形成两晋南北朝时代的门阀。由于中正品第人物的标准不是德才贤愚而是家世门第,“故据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则当涂之昆弟也。”(《晋书·段灼传》)于是,九品中正制成为扩大世族势力,巩固门阀制度的工具。

门阀制度确立后,世族在政治、社会、经济等方面都拥有特殊的权力,非寒门所能企及。在政治方面,世族占据清要显职,这类官职,位高而事不烦。世族的门第越高,所任的官职也越清要,各有定品,不可逾越。在社会方面,世族有崇高的地位,世族本身也因门第高低不同而等级分明。寒门虽也有居高位、握重权的,但在社会上的地位永远不能和世族相比,其门第也永远无法上升。在经济方面,世族都拥有大量的土地,经济力量特别强大。有的大姓世族,凭借其政治势力,任意封山占泽,据有广漠的庄园,蓄养众多的庄客,为他们经营各种产业。

南北朝时期,世族地主势力日益下降,而庶族地主势力则日益上升。北方的著姓大族在遭受一连串打击之后,至东魏、西魏、北齐、北周时期,已经羽败翼垂;而汉化的鲜卑贵族和鲜卑化的汉族寒门地主则虎啸鹰扬。在南方,世族子弟神昏体羸,畏苦惧死;而许多出身寒微的人则恣其所欲,展其所能,很快发迹起来。在世族、庶族两种势力彼此消长的社会大变动中,寒门庶族千方百计挤入世族行列,而代表庶族地主利益的最高统治者又通过考试手段,以抬高庶族,压制世族,使庶族地主参政的机会越来越多。南朝宋齐两代均采用过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吏,北周武帝宇文邕则采取“不限资荫,唯在得人”的选举政策,而“罢门资之制”(《周书·苏绰传》)。这些改革已经为九品中正制奏起了送葬曲。到了隋朝,由于封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数比世族地主多得多的庶族地主,经济力量日益强大,更迫切地要求掌握政治权利。因此,地主阶级内部矛盾也随之激化。而世家大族操纵地方政权,独霸一方的局面,在当时已不利于中央集权的巩固了。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扩大政权的阶级基础,隋文帝便把选官的权力收归中央,废止九品中正制,实行科举制度。

2.科举制度的历史地位和作用

唐宋时期的科举制度,一般说来,对封建社会的发展起过积极作用。这主要表现在选拔官吏时比较彻底地否定了门第出身,为下层知识分子开辟了一条入仕的道路。当时,许多寒士通过科举进入各级官府,以后便形成一支与门阀势力相抗衡的政治力量,历史上称这批人为“清流”。“清流”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为封建政权注入一批新鲜血液,缓和了社会矛盾,减轻了吏治腐败。

唐、宋两代有不少著名的历史人物,原来都出身于下层社会。他们正是通过科举步入仕途,乃至于迁任中央要职,从而使他们的政治理想得以实现,治国才能得以施展。例如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年轻时家境贫寒,由于他发愤读书,终于考中进士,官至宰相。他在任上推行“庆历新政”,对北宋的政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再如欧阳修,他年幼丧父,“家贫,至以荻画地学书”(《宋史·欧阳修传》)。后来通过科举进入仕途,最终成为著名的文学家、史学家,对中国古代文学和史学都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封建社会,这类人物比比皆是。就唐朝而言,两千多名诗人中,除李白、杜甫外,其他如陈子昂、王维、白居易、刘禹锡、李贺、杜牧、李商隐等大多数诗人,都是进士出身。宋朝的王安石、陆游、文天祥等著名人物,也都是通过科举而步入仕途,从而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较大贡献。尤其是文天祥,他还是南宋末年的状元。

如此看来,科举制度在历史上确曾有过积极的作用。因为,不管怎么说,通过考试来选拔官吏,毕竟有它的公正性。何况中国古代科举制度,还有一整套严格的程序和客观的标准。钱穆曾说:在儒家思想的指引之下,中国行政官吏的选拔早已通过科举制度而建立了客观而公开的标准,既非任何一个特权阶级(如贵族或富人)所能把持,也不是皇帝所能任意指派的。韦伯也认为近代西方各国官僚制度的建立最初与民主的发展有平行的现象。由于行政官吏的任用采取了客观的标准,因而打破了贵族的垄断和私人的关系,结果是被统治的人民在政体面前平等化了。这种政体本身不必即是民主的,甚至依然是专制的,但这一发展还是向民主走近了一步,所以他称之为“消极的民主化”(passive democratization)。值得注意的是,韦伯所举的史例主要都是近代西方的,而其中却包括了中国的科举任官制在内。不但如此,他还特别指出中国的制度至少在理论上更为严格。[1] 所以罗素认为,中国传统文明的三大特征之一,就是通过科举取士充任政府官员而不是实行贵族世袭制度。他说中国的科举制度有很多好处,它使不公正的贵族制度在中国及早消亡,使世俗文化成为民族精神生活的中心,使学问和学者受到广泛的尊重。但是,罗素也指出,科举取士制度在中国定型之后所形成的独尊几部古书的陈腐风气,注重八股文章的形式主义,完全窒息了应试者的闯造性。

罗素所指出的科举制度的弊端,在明清时期表现得尤为突出。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明清时期,已经进入后期的衰落阶段。这时的科举制度已经成为统治阶级维护旧的封建秩序,抵制社会进步发展的一种工具,科举考试从内容到形式都表现出极大的保守性和落后性。统治者利用科举考试宣扬腐朽的封建礼教,压制、贬抑科学技术的发展。这时的科举制度,只能引导读书人成为追求功名的迂腐的书呆子,难以造就出对国家和社会有贡献的人才来。考察明清两代的历史,就可以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由科举出身的著名人物越来越少。当时著名的思想家、史学家、文学家,不是未曾涉足科场,就是科举屡试不第。前者如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等,后者如吴承恩、蒲松龄、吴敬梓等。至于清朝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龚自珍、康有为、梁启超等人,虽然也走进了科场,并考取了进士、举人,但他们都是反科举之道而行之,是批判科举残害人才的代表人物。总之,明清时期科举制度本身已经失去了量才取士的真谛,成为公正合理的选官途中的绊脚石。这种局限性最突出的是采用了八股取士的考试制度。
第2个回答  2017-04-27
一、科举制对唐宋文化发展的影响
1、积极影响
(1)科举制培育与维系了中国传统文化。科举制将儒家思想全面推进到社会各层面,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核心;科举制强化了读书尚文的文化传统,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科举制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士人用功读书的风气盛行。造就了大批优秀的文化人才。
(2)科举制改善了用人制度,使拥有才识的读书人有机会进入各级政府任职。

(3)科举制也促进了文化艺术的发展,进士科重视考诗赋,大大有利于唐诗宋词的繁荣。

2、消极影响
科举制也制约和局限了中国文化的发展。科举制耗费了士人几乎全部的精力,读书作官成为知识阶层的最终目标,造成传统文化畸形发展;科举制极端维护了专制王权。在专制王权的高压下,科举制蜕变为扼杀人才的工具。

二、科举制简介
科举制,又称科举、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科举萌发于南北朝时期,科举真正成型是在唐朝。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投牒自进’,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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