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诗要求颔联和颈联(即中间两联)不仅每字平仄相对,而且必须对仗,成为两副对联。首联一般不用对仗,如果用了对仗,并不能减少中间两联的对仗。由于对仗不适宜作结束语,尾联是很少有对仗的,只有少数例外。在特殊情况下,对仗也可以少于两联,这种单联对仗,比较常见的是用于颈联。 对仗就是对偶,把字数相等、意思相对(或相反)、结构相同(或相近)的两个句子对称地排列在一起。对仗有工对、宽对之分。工对是指同类的词相对。在一联中,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副词对副词等等。甚至要求小类相对,如天文、地理、时令、居室、动物、植物、数目词、方位词、双声词、连绵词等各类自对。句中自对而又相对,也属于工对。如杜甫
《登岳阳楼》:“吴楚东南坼,乾坤日夜浮。”吴与楚是地名对,东与南是方位对,乾与坤是天文对,日与夜是时令对,对得已很工整了,于是地名对天文、方位对时令也算是工对。真正做到工对是不容易的,所以允许宽对。即词性相同的字都可以对。甚至连颔联的半对半不对,都是允许的。借助音、义关系对仗叫借对。借音多见于颜色对。如借“篮”为“蓝”,借“皇”为“黄”,借“清”为“青”等。杜甫《恨别》:“思家步月清宵立,忆弟看云白日眠。”以“清”对“白”即是。有时候不是借音,而是借义,同时借用乙义来与另一词对仗。如杜甫
《江南逢李龟年》:“歧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寻常是平常的意思,是甲义;古代八尺为寻,两寻为常,是乙义,故借来对数目词“几度”。杜甫
《曲江二首》:“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也属这种情况。还有一种流水对,一句话分成两句说,两句是一个整体,出句独立起来没有意义或者是意义不全,这叫流水对,也叫走马对。如白居易
《赋得古原草送别》:“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杜甫
《闻官军收河南河北》:“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有如行云流水,自然入妙。对仗按句子表述的内容分为正对、衬对、反对、串对。上下句意思虽然独立,不分主次,不相连贯,但相类或相关,互相补充,相互辉映,叫正对,也称并肩对。如前举白居易诗:“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句和前举杜甫诗的“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句即是。上下句意思映比,有主有次,一为正意,一为旁衬,叫衬对,也称映比对。如刘禹锡
《西塞山怀古》:“人世几回伤往事,山形依旧枕寒流。”上为正,上为衬。又如马戴《灞上秋居》:“落叶他乡树,寒灯独夜人。”上为衬,下为正。上下句整句或局部意思相反,有强烈的对比作用,叫反对,也称反比对。如鲁迅《自嘲》:“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又如杜甫《登岳阳楼》:“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上下句意思连贯承接,叫串对,也叫连对,顺接对,即前述的流水对。此外,还有在一个句子中一些字词的句中对,以及上下句中交叉对的交错对和两联中上句与上句对仗、下句与下句对仗的扇面对,一般使用较少,不再细谈。
总的说来,律诗的对仗不像平仄那么严格,作者在运用对仗时有较大的自由。但对仗也有三忌:一是忌同字,在每一联中,上句和下句的同一次序位置上不能用同字,同字必同声,必然失对;二是忌雷同,即颔联和颈联的对仗方式相同,雷同了就会造成音律重复呆板。这里主要是指音组结构,如颔联是一个
双音节(词组)后面一个
单音节,那颈联就要另换一种结构,即改为两个双音节加一个单音节,句尾又是一个双音节。这样音律节奏的变化,就会显得灵活自如和谐自然。三是忌合掌,即对句意义相同,同义词组上下句相对,这是诗家的大忌,应特别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