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公司一员工病假结束后,又不来上班,又不办离职手续,我们该怎么办?求律师指点

本来劳动法是保护弱势群体的,结果成了她们耍赖的资本,我们该怎么做,求助!求助!

如果病已经好了,无辜不来上班,你就可以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给他发个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如果病还没好,在规定的医疗期,你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病好了,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你们安排的其他工作,你们可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或者提前一个月通知他解除合同。这样劳动关系从通知时就解除,至于他不来上班你们不用管,那是两外一回事。追问

她的病有没有好,我们不能确定,但是医院是不愿意给她开具休假证明了,那我们是不是默认为她的病好了呢?我们该怎么做呢?太感谢了 !

追答

你先给她发个通知,询问她的病情,如果病还没好,就让她出示医院的证明,否则你就可以再发一个解除合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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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12
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旷工超过几日可依法辞退,书面通知其本人,限期上班,否则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