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签劳动合同,不给我们看,也不给我们一份?请教问问这合法吗?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合法签字方会生效,但同时也注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你说的情况绝对不合法,首先,如果你没有看到合同,对里面的条款不清楚可能会对你有不利条款,这样单位在签合同时已经侵犯了你的知情权,合同你可以拒绝签字。另外,公司以盖章的名义收回你签字的合同的吧,公司已经违反《劳动合同法》,你和公司协商一下,如果不行,这样的公司在你离开的时候一定会给你脸色看的。另外,如果你还没签字,建议你干脆不要签了。希望能帮到你。好好看看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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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11
由于《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签订劳动合同后,不按规定返还给你们一份的做法是违法的。
可以要求公司返还一份,否则,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11
绝对违法!是不是先让你们在空白合同上先签了名子?如果是这样,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第3个回答  2013-03-11
显然这种公司也不用做下去,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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