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土地承包仲裁不服提起诉讼

我女儿1999年生,去年我村里分地,我户其他人都有,没有分给她,我今年向仲裁委提出仲裁,仲裁委驳回不受理。我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又以《土地承包法》解释的第一条:说我女儿没有实际取得土地承包权,裁定不受理。法院的做法对吗?不是说对仲裁不服可以提起诉讼吗?我该怎么办?
土地承包仲裁法不是规定对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吗?怎么要求确认承包权的就不行。就受土地承包法解释的第一条限制。那么仲裁委乱判就没办法了!!

法院的裁定合法 ,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5]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3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一、受理与诉讼主体
第一条 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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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8
法律规定,仲裁了就不能再提起诉讼。仲裁属于一裁终结制
第2个回答  2013-1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由此可以看出所有的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案对仲裁不服的均为二审终审。
第3个回答  2010-12-18
可以提起诉讼处理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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